根据《市人社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4]38号),天津市2025届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工作已启动,请各学院(部)拓宽宣传渠道,线上线下广泛宣传一次性求职补贴政策,确保各类毕业生知晓政策内容。现将相关信息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2025届全日制毕业生,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者,均可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一)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三)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四)残疾高校毕业生;
(五)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不是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各类别申请人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提交《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包括申请人)复印件及近三个月低保金发放情况证明材料(如果是存折或银行卡领取保障金,证明材料中应有“低保”等关键字);
2.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提交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的零就业家庭证明材料;
3.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提交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证明材料;
4.残疾高校毕业生,提交残疾证复印件;
5.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提交在校期间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6.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提交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特困人员证明材料及近三个月特困供养人员供养金发放情况证明材料。
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每人限领一次,符合多项条件的毕业生学年学生,只能按其中一条申请,不得重复申领。
三、时间安排
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从2024年10月18日开始,各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1)申请受理阶段。符合条件的2025届毕业生登录天津市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系统(https://job.hrss.tj.gov.cn/template/pc/index.html#/index)填写申报信息,下载《天津市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需加盖学院公章并将加盖公章的申请表电子版上传至申报系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社会保障卡(需激活金融服务功能)复印件、个人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承诺书连同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交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2)学校审核公示阶段。10月28日-11月4日,学校对申请材料复核并对申请补贴员名单公示。审核无异议后,申领名单统一报送至市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3)补贴拨付阶段。市级公共服务机构收集汇总各院校申请资料,经核实无误后,报请市人社局将补贴资金拨付到高校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四、不能申请的人员类型
(1)毕业去向为升学、征兵入伍的学生不可申请。
(2)非毕业年级的学生不能申请,对于延期毕业的学生需在毕业当年(取得毕业证当年)可以申请。
(3)在本,硕任意期间申请过求职补贴的学生,均不能二次申请,其中包括外地的申领情况。
一次性求职补贴政策咨询电话:27401081-8002
附件1:【图文版】天津市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系统操作手册-学生端.docx
开元体育就业指导中心
2024年10月18日